理由(字数不超过1000字):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护士条例》、原卫生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理由如下: 一、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内容应明确申请人如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完成 8个月以上的护理临床实习导致不能进行执业注册的后果由学校承担。因此,学校护理专业的学生岗位实习时间超过6个月,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完成8个月以上的岗位实习时间。 二、除综合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等,只有具备教学医院的资格方可根据护理临床实习教学计划接收护理、助产专业的实习学生并据实开具实习证明。非综合医院和教学医院的护理临床实习视为无效。因此,护理专业学生按要求全部安排在具有二甲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实习。 三、《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下简“实习证明”)中的实习时间以进入医院参加护理临床实习开始计算,连续实习时间不能少于8个月,休假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者实习时间顺延,间断实习时间超过3个月者须重新安排并重新计算实习时间,实习科目须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其中,内科、外科各科实习时间不少于6周,妇科、儿科各科实习时间不少于4周,护理临床实习共安排 34 周。 四、根据护理专业实习医院的工作的需要。包括上班时间具有连续性、不间断性;护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是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而决定的,不管是在法定节假日或白天和晚上,患者的病情观察和治疗、护理等工作都离不开护理人员。因此,学生的跟岗实习需要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和安排上夜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