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2024级幼儿保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幼儿保育
专业代码:770101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生或具备同等学力者。
三、学制
基本学制:3年
四、职业面向
表1职业面向一览表
所属专业大类 (代码) |
所属专业类 (代码) |
对应 行业 (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 (代码) |
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举例 |
教育类(7701) |
幼儿保育(160200) |
幼儿护理 |
幼儿保育 育婴 |
幼儿保育员 育婴师 幼儿园早教机构教师 |
保育员(中级) 全国计算机一级 |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社会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组织教学和组织能力等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省市县及乡镇各级各类幼儿园、早教机构,以及社区幼教机构的工作者,培养一批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幼儿保育、教育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素质要求
(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3)具有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工匠精神、创新思维;
(4)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1-2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健身与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
(6)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能够形成1-2项艺术特长或爱好。
2.知识要求
(1)掌握学前儿童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理解幼儿保教工作的意义,具有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做好保育工作的能力;能运用疾病预防、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保护学前儿童健康发展;
(2) 掌握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基础知识,了解幼儿心理发展各阶段的特点,知道 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和特点,能初步观察与解释幼儿行为所表达的心理需求;信任幼儿,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3)掌握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知识,以及幼儿教育目标、策略和基本方法;熟悉幼儿园保教活动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具备幼儿园教育活动与游戏的组织实施能力;能与幼儿友好相处、交往、互动与合作,能调动家庭和社会的幼儿教育要素;
(4)掌握幼儿园五大领域教育活动的内容、目标、实施方法等基本知识;具有制订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方案和实施教育活动的初步能力;
(5)掌握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与技能;能够运用多种方式公平全面地评价幼儿;及时发现和赏识幼儿的进步,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的积极性、自信心;
(6)具备幼儿园一日生活的组织与管理能力,能将教育合理渗透到幼儿生活的各环节中;能够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做好常规管理工作;能够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疾病与突发事故;
(7)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劳
动法》、《教育法》;
(8)掌握幼儿园班级工作内容及特点;掌握幼儿园班级管理的基本技能;
(9)掌握幼儿文学特征和功能,掌握儿童文学的常见体裁,初
步了解文学作品的特点、作用;具有幼儿文学作品的阅读、分析、欣赏与评价能力。
3.能力要求
(1)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知识,具备学前教育的基本技能;
(2)掌握计算机、普通话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
(3)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能调动家庭和社会积极因素教育幼儿;
(4)掌握适宜的与学前儿童相处、交往、互动的方式方法;
(5)掌握为不同年龄学前儿童创设安全、健康和具有挑战性的适宜的学习环境的知识与技能;
(6)学会设计和实施与学前儿童发展相适宜、与幼儿生活环境相适宜的内容平衡的课程和有效的学习活动,掌握引导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策略与技能;
(7)掌握与家长交往、合作的技能以及帮助家长改善家庭教育的技能,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具备初步的反思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8)掌握设计、组织与实施学前儿童中英文整合教育活动的知识,具有初步用英语组织学前儿童的游戏活动、学习活动、生活活动的能力;
(9)掌握学前儿童音乐、舞蹈、美术教学方法,学会创编学前儿童歌曲、舞蹈,能制作学前儿童教玩具,创设适宜的促进学前儿童发展的教育环境。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一)公共基础课程
1.必修课程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目标、内容和要求 |
课时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学大纲》开设 |
40 |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教学大纲》开设 |
40 |
哲学与人生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哲学与人生教学大纲》开设 |
40 |
职业道德与法治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治教学大纲》开设 |
40 |
2 |
语文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开设 |
220 |
3 |
数学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开设 |
160 |
4 |
英语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大纲》开设 |
160 |
5 |
历史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历史教学大纲》开设 |
80 |
6 |
信息技术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教学大纲》开设 |
160 |
7 |
体育与健康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开设 |
200 |
(二)专业(技能)课程
1. 专业核心课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目标、内容和要求 |
参考学时 |
1 |
学前教育学 |
掌握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的一般原理,了解幼儿体育、智育、德育、美育的内容,幼儿园教学、游戏、日常生活、幼小衔接等知识。能根据学前教育发展对幼儿园教师的实际需要,学会从事幼教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技能,会正确运用幼儿园教育的基本方法与技能解释、解决常见的幼儿教育问题。 |
40 |
2 |
儿童发展心理学 |
掌握学前儿童认知、情绪和情感、社会化、个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发展规律和各年龄阶段发展的特征;了解儿童发展差异形成的原因,初步掌握了解幼儿心理的主要方法;指导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和特点;学会观察与解释幼儿的行为,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心理现象和问题,解决一般的幼儿心理问题。 |
40 |
3 |
保育员 |
掌握幼儿园保育工作流程、内容及规范要求,能完成一日活动中的保育工作,在理解保教结合的原则和基础上,配合教育活动进行健康指导,为幼儿健康成长服务。 |
100 |
4 |
幼儿园游戏 |
了解幼儿游戏的基本理论;能够创设幼儿游戏环境、组织游戏、进行观察与评价,能对多种幼儿游戏进行分类指导;能根据幼儿园活动区的需求,及时投放玩具和活动材料。 |
40 |
5 |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
能够进行幼儿集体活动保育及个别化学习活动保育,能协助教师创设相应的学习环境,做好相应的教具、学具准备,并维护学习环境的清洁卫生。 |
80 |
6 |
幼儿文学阅读与指导 |
了解幼儿文学的特征和功能,掌握幼儿文学的体裁,初步了解幼儿文学作品的特点、作用和基本结构;逐步掌握幼儿文学的表达技巧;能够对幼儿文学进行简单的改编和创作;会欣赏与评价幼儿文学作品。 |
40 |
2.专业(技能)方向课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目标、内容和要求 |
参考学时 |
1 |
手工 |
学会折纸、剪纸、泥工等各类手工技法,能根据幼儿园环境创设、教学活动的要求,开展各类手工制作及简单玩教具的制作,能教会幼儿掌握一些基本的手工技能。 |
80 |
2 |
美术 |
掌握图案、色彩、平面设计知识;能用基本绘画技能及简笔画,临摹,创作幼儿园活动需要的美术作品和教学简笔画;能够初步指导幼儿绘画的创作。 |
80 |
3 |
普通话 |
能够运用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一般口语交际并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掌握幼儿园常用口语交际的基本技能;能培养幼儿用英语进行简单对话;能够根据不同的教育教学情境的需要科学、严谨、简明、生动地组织语言,具有启发性和感染力;语言表达清晰、流畅,语态自然大方,有一定应变能力。 |
80 |
4 |
舞蹈 |
幼儿舞蹈教学与创编:其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美的教育,使学生了解舞蹈的基础知识,掌握基本技能技巧,提高幼儿舞蹈表演与创编的实践能力,为今后能胜任幼儿园的舞蹈教育工作,成为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打下扎实的基础。该课程具有很强的美育性和实践性。民族民间舞蹈:课程主要围绕我国少数民族民间舞中的藏族、东北秧歌、蒙古族、傣族四大民族进行教学,实行混合式教学模式教学,有明显的层级之分,各舞蹈内容也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动作到多元化动作,难度逐渐升级,环环相扣,使学生深化综合能力训练,掌握不同风格的民族民间舞蹈。幼儿舞蹈教学的实施: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课堂演练、实习见习等方式学习如何实施舞蹈教学。 |
520 |
5 |
乐理与视唱练耳 |
能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和培养基本的情感表达能力;能够识谱演唱歌曲,能听辨和分析一般音乐作品的调式、调性、节拍、节奏、音程等要素。挖掘音乐听觉和记忆能力,积累音乐语言。 |
100 |
6 |
键盘与幼儿歌曲伴奏 |
掌握键盘乐器演奏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正确演奏不同风格的作品,能完成幼儿歌曲简易伴奏的编配。 |
460 |
(三)实训实习课程
1.专业(综合)实训
本专业综合实训方式包括以项目实训、校企合作的生产性实训方式进行、以和学生技能证书考核要求结合进行。时间安排上结合课程的进度,每个学期都有一定的课时安排,还有部分课时安排在第5学期。技能考证是以国家相关部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认证的职业技能证书为主。技能考证实训就是针对考证内容进行专业的理论以及实操训练。
2.专业(毕业)实习
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校企合作,实行工学交替或分阶段安排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制度,共同培养,共同管理。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是本专业最后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保证学生毕业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通过企业顶岗实习,学生能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相关岗位的工作任务与职责权限,能够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学会与人相处与合作,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就业观。
七、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一)基本要求
1.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考试复习和实训),累计假期12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教学周18周,复习、考试2周。校外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三年总学时约为3000—3300学时。
2.实行学分制,原则上一般以16—18学时计1学分,入学教育(军训)、校外实习、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三年制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学分。
3.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允许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按实际情况调整课程开设顺序,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本方案确定的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4.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认知实习可安排在第一学年,毕业实习(岗位实习)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原则上累计总学时约为半年。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5.课程设置中应设选修课,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约为10%。
(二)课程结构表(学分统计表)
项 目 |
课程 类别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累计 |
比例 |
课时 |
学分 |
课时 |
学分 |
课时 |
学分 |
课时 |
学分 |
课时 |
学分 |
必 修 课 |
公共基础课 |
660 |
33 |
480 |
24 |
40 |
2 |
1180 |
59 |
34.4% |
36.7% |
专业课 |
460 |
23 |
640 |
32 |
480 |
24 |
1580 |
79 |
46% |
49.1% |
选修课 |
|
|
|
|
40 |
2 |
40 |
2 |
1.2% |
1.2% |
实践课程 |
|
|
|
|
630 |
21 |
630 |
21 |
18.4% |
13% |
累计 |
1120 |
56 |
1120 |
56 |
1190 |
49 |
3430 |
161 |
100% |
100% |
(三)教学活动周数分配
内 容 学 期 |
校内课堂教学 |
入学教育及军训 |
校内集中实训项目 |
认知实习 |
岗位实习 |
毕业教育 |
机 动 |
复习考试 |
寒暑假 期 |
合 计 |
专业项目实训 |
专业综合实训 |
技能考证训练 |
技能考证 |
一 |
18 |
1 |
|
|
|
|
|
|
|
|
1 |
4 |
24 |
二 |
18 |
|
|
|
|
|
1 |
|
|
|
1 |
8 |
28 |
三 |
18 |
|
|
|
|
|
|
|
|
1 |
1 |
4 |
24 |
四 |
18 |
|
|
|
|
|
|
|
|
1 |
1 |
8 |
28 |
五 |
18 |
|
|
|
|
|
|
|
|
1 |
1 |
4 |
24 |
六 |
|
|
|
|
|
|
|
18 |
1 |
1 |
|
|
20 |
合计 |
90 |
1 |
|
1 |
18 |
1 |
4 |
5 |
1 28 |
148 |
(注:校内集中实训项目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安排,校内课堂教学周数安排也将随之调整)
(四)教学进程安排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类型 |
序 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周课时及教学周安排 |
考核方式 |
总学 时数 |
1 |
2 |
3 |
4 |
5 |
6 |
考 试 |
考 查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必修课 |
公 共 基 础 课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2 |
40 |
2 |
|
|
|
|
|
√ |
|
2 |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 |
2 |
40 |
|
2 |
|
|
|
|
√ |
|
3 |
哲学与人生 |
2 |
40 |
|
|
2 |
|
|
|
√ |
|
4 |
职业道德与法治 |
2 |
40 |
|
|
|
2 |
|
|
√ |
|
5 |
语文 |
11 |
220 |
2 |
3 |
3 |
3 |
|
|
√ |
|
6 |
数学 |
8 |
160 |
2 |
2 |
2 |
2 |
|
|
√ |
|
7 |
英语(考证) |
8 |
160 |
2 |
2 |
2 |
2 |
|
|
√ |
|
8 |
信息技术(考证) |
8 |
160 |
4 |
4 |
|
|
|
|
√ |
|
9 |
历史 |
4 |
80 |
2 |
2 |
|
|
|
|
√ |
|
10 |
体育与健康 |
10 |
200 |
2 |
2 |
2 |
2 |
2 |
|
|
√ |
小计 |
57 |
1140 |
16 |
17 |
11 |
11 |
2 |
|
|
|
必 修 课 |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
11 |
学前教育学 |
2 |
40 |
2 |
|
|
|
|
|
√ |
|
12 |
儿童发展心理学 |
2 |
40 |
|
|
2 |
|
|
|
√ |
|
13 |
保育员 |
5 |
100 |
|
|
2 |
3 |
|
|
√ |
|
14 |
幼儿园游戏 |
2 |
40 |
|
|
|
2 |
|
|
|
√ |
15 |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
4 |
80 |
|
|
|
|
4 |
|
|
√ |
16 |
幼儿文学阅读与指导 |
2 |
40 |
|
|
|
|
2 |
|
√ |
|
小计 |
17 |
340 |
2 |
0 |
4 |
5 |
6 |
|
|
|
专 业 技 能 课 程 |
18 |
手工 |
4 |
80 |
|
2 |
2 |
|
|
|
|
√ |
19 |
美术 |
4 |
80 |
|
2 |
2 |
|
|
|
|
√ |
20 |
普通话 |
2 |
40 |
|
|
|
|
2 |
|
√ |
|
21 |
舞蹈 |
26 |
520 |
4 |
4 |
4 |
6 |
8 |
|
√ |
|
22 |
乐理视唱练耳 |
5 |
100 |
2 |
1 |
2 |
|
|
|
√ |
|
23 |
键盘与幼儿即兴伴奏 |
23 |
460 |
4 |
2 |
3 |
6 |
8 |
|
√ |
|
小计 |
64 |
1280 |
10 |
11 |
13 |
12 |
18 |
|
|
√ |
实 践 课 |
1 |
入学教育及军训 |
1 |
30 |
|
|
|
|
|
|
|
√ |
2 |
认知实习 |
1 |
30 |
|
1周 |
|
|
|
|
|
√ |
3 |
岗位实习 |
18 |
540 |
|
|
|
|
|
30 |
|
√ |
4 |
毕业教育 |
1 |
30 |
|
|
|
|
|
1周 |
|
√ |
小计 |
21 |
630 |
0 |
0 |
0 |
0 |
0 |
30 |
|
|
选修课 |
1 就业指导 |
2 |
40 |
|
|
|
|
2 |
|
|
|
小计 |
2 |
40 |
|
|
|
|
2 |
|
|
|
合计 |
161 |
3430 |
28 |
28 |
28 |
28 |
28 |
30 |
|
|
说明:本表选修课教学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
八、实施保障
(一)师资队伍
1. 队伍结构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专兼比例合理的教师队伍。
2.专任教师的要求
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符合教学实际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2名以上的专业课专任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或社会能工巧匠承担相关专业课程教学,占专任专业教师数的10~25%。任课教师应为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专业教师应具备学前教育或者音乐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具备“双师”素质,对本专业课程有较为全面地了解,具有幼儿园企业工作经验或实践经历,熟悉幼儿园相关工作流程及岗位技能要求,具备行动导向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
3.实训指导教师的要求
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应具备过硬的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拥有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具有较强的指导学习能力,具备参与专业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编撰教材等方面的能力;具备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沟通和表达。
4.兼职教师的要求
聘请学前教育行业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兼职教师,应具有高级(含)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参与学校授课、课外活动、讲座等教学活动。
(二)教学设施
1.幼儿保育专业校内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要求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主要设备设施 |
主要实训项目 |
对应课程名称 |
1 |
舞蹈实训室 |
大幅面镜子、把杆、DVD音响设备 |
舞蹈基本功实训、幼儿舞蹈学习实训 |
舞蹈 |
2 |
声乐、视唱实训室 |
钢琴、乐理示教板、数字音响CD设备 |
学习音乐基础知识声乐基本功实训 |
乐理与视唱练耳 |
3 |
电钢琴实训室 |
电钢琴、教学演示与监控平台 |
钢琴弹奏基础知识幼儿歌曲伴奏实训 |
钢琴 |
4 |
绘画手工实训室 |
手工制作常用工具、各类石膏、模型、实物等美术用具、实物展示台 |
剪纸、折纸等纸工实训、美术绘画实训 |
绘画、手工 |
5 |
幼儿保育实训室 |
多媒体教学设备、幼儿组合床具、清洁消毒用具 |
学生模拟教学、供学生校内实训 |
保育员 |
6 |
教育活动综合实训室 |
奥尔夫音乐教具、各活动区玩教具、多媒体教学设备 |
奥尔夫音乐教学方法实训 |
奥尔夫音乐教育 |
2. 校外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要求
积极联系多家知名企业作为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加强和推进校外实训实习力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一步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满足学生顶岗实习的需要,保障实训实习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切身利益。
(三)教学资源
1. 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区、市)关于教材选用的有关要求,健全本专业教材选用制度。教材选用科学,体现职业能力培养,体现课改成果。
2.图书文献配备基本要求 "
图书馆配备专业相关图书,订阅相关期刊、杂志。
3. 数字教学资源配置基本要求
提供多种形式和多种层次的数字教学资源(比如电子教案、课件、试题习题集、教学微课视频、多媒体教学课件等);教学资源能有效支持教学过程;教学资源一般都能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学习终端上使用。
(四)教学方法
为了在专业教学实施过程中,能把构建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作用在具体的教育教学中得到更好的应用,使学生能够得到更好更快的成长,在行业专家的指导和餐饮企业管理人员的参与下,积极组织专业教师开展教学方法改革,根据课程特点推广运用“项目引领、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广泛采用“情境教学”、“案例教学”、“仿真教学”等教学方法开展教学。同时,利用信息化条件及信息化资源,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此外,为克服大班制教学的种种问题,积极推动小师傅教学模式改革,将实训教学岗位分工按照企业的岗位进行模拟分工,将学生轮流分组分岗,让学生充当小师傅,团队合作练习,突出实训技能的“定向”传授、职业素养的正规化培养,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中主角,做中学、做中教,“教、学、做”一体化,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专业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五)学习评价
1.专业课程的考核评价
本专业在突出以提升岗位职业能力为重心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教学与实践内容,构建多元化专业教学评价体系。在原有教师过程评价的基础上,吸纳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组织参与考核评价,加大企业和行业直接参与评价的力度,将企业和行业的从业标准引入学生学习评价过程中,形成一套适应工学结合、以实操考核为主、体现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课程考核体系。
(1)过程性考核评价
主要用于考查学生学习过程中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和技能的掌握,及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通过完成具体的学习(工作)项目实施的过程来进行评价。具体从学生在课堂学习和参与项目的态度和职业素养及回答问题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在完成项目过程中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和人际交往及合作能力、工作任务或项目完成情况、安全意识、操作规范性和节能环保意识等方面来进行考核评价。
(2)终结性考核评价
主要用于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通过期末考试或实操考核等方式来进行考核评价。
(3)课程总体评价
根据课程的目标与过程性考核评价成绩、终结性考核评价的相关程度,按比例计入课程期末成绩。
2.顶岗实习课程的考核评价
成立由企业(兼职)指导教师、专业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或班主任)组成的考核组,主要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任务完成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六)质量管理
(1)建立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机制,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完善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以及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资源建设等方面质量标准建设,通过教学设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达成人才培养规格。
(2)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建立健全巡课、听课、评教、评学等制度, 建立与企业联动的实践教学环节督导制度,严明教学纪律,强化教学组织功能,定期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
(3)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并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水平、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分析,定期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
(4)充分利用评价分析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九、毕业要求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评价,具备下列要求的,予以毕业: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操行考核合格;
2.完成学校实施性方案所制定的各教学环节活动,各门课程成绩考核合格;
3.取得实施性方案所规定的通用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对应的基本学分;
4.修满学校实施性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